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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辉能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04-2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41,953.7355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41,953.7355 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
订备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8,115.1873 万元。                         41,953.7355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 28,115.1873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 41,953.7355 万
  2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质押、对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质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报股东大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做出的证券         (一)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做出的证券
        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风险投资或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的决定权     风险投资或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的决定权
        限均为单项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     限均为单项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百分之十。超出以上规定权限的,董事     产的百分之十。超出以上规定权限的,董事
  3     会应当提出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应当提出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二)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的需要,在所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的需要,在所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三十的权限内,对     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三十的权限内,对
        公司资产、资金的运用及借贷、主营业务权     公司资产、资金的运用及借贷、主营业务权
        益性投资、保险等重大合同的签署、执行等     益性投资、保险等重大合同的签署、执行等
        情形作出决策。                             情形作出决策。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者绝对金额不超过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者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董事会有权审查决定;交易标的   300 万元的,董事会有权审查决定;交易标的
        (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董事会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董事会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四)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   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
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但董事、监事     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       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
易,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0   易,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5%以上的,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    绝对值 5%以上的,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     东大会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
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       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
    上述(一)至(四)所列指标涉及的数据如         上述(一)至(四)所列指标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五)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建立对董         (五)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建立对董
事长的授权制度,即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     事长的授权制度,即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具有对上述董事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具有对上述董事
会决策权限内的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会决策权限内的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相关事项的决     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相关事项的决
定权(风险投资或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事      定权(风险投资或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事
项除外),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项除外),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六)公司提供担保遵守以下规定:             (六)公司提供担保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1、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会审议。
    2、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须提交股东大        2、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有     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有
权审批。                                   权审批。
    3、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除下列担        3、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
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若
会审议外,其他担保事项董事会可以审查决     为对外担保事项的,还应经全体独立董事三
定:                                       分之二以上同意。
    ①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4、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
净资产 10%的担保;                         外担保,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
    ②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议、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③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总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
          4、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若
      为对外担保事项的,还应经全体独立董事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
          5、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
      外担保,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
      议、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总额。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