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上年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易类别 价原则 生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
销售商品 销售电池 市场定价 500 0 1.58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 购买电池及材
购买商品 市场定价 500 0 69.32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料
运营平台技术
提供服务 广州悦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定价 300 0 5.41
服务
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合
理的交易行为。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骞 柳建华 昝廷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