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鹏辉能源 股票代码 3004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鲁宏力 刘小林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 办公地址 号 号 电话 020-39196852 020-39196852 电子信箱 info@greatpower.net info@greatpower.net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13,609,086.01 1,445,997,164.33 -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914,494.71 136,459,091.51 -4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4,794,559.81 128,915,152.24 -65.25%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5,181,251.75 -31,398,450.03 562.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3 -48.48% 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3 -48.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0% 5.95% -2.9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502,579,032.21 5,398,240,802.73 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00,592,180.01 2,328,349,290.74 3.1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0,01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夏信德 境内自然人 32.07% 134,719,192 101,039,393 质押 56,951,998 夏仁德 境内自然人 6.59% 27,689,791 0 李克文 境内自然人 3.92% 16,456,199 0 来宾铭驰企业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3% 15,229,831 0 质押 1,560,000 理有限公司 吴知情 境内自然人 0.71% 2,966,096 0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浦银安 盛增长动力灵活 其他 0.68% 2,847,600 0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浦银安盛价值成 其他 0.67% 2,812,298 0 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 其他 0.67% 2,800,950 0 实智能汽车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刘国珍 境内自然人 0.57% 2,398,853 0 香港中央结算有 其他 0.50% 2,090,504 0 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夏仁德先生系夏信德先生的哥哥,来宾铭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夏信德先生控制的企 说明 业。 股东李克文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15,706,151 股外,还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 750,048 股,实际合计持有 16,456,199 股;股东来宾铭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持股 7,954,831 股外,还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 7,275,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5,229,831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股东刘国珍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589,528 股外,还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 1,809,325 股,实际合计持有 2,398,853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业内一流的专业制造厂家,以顶尖的技术、良好的品质、准时的交期以及完善的服务与客户携手,为客 户提供完整系统的电池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一次电池(锂铁电池、锂锰电池等)、镍氢电池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公司业务范围已覆盖数码消费类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及配套交流直流充电桩、通信储能、家用储能系 统、大型离并网式储能系统以及轻型动力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360.9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16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91.45元,同比下降48.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79.46万元,同比下降65.25%,同比业绩下 降的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比较大。二季度经营恢复情况良好,环比看,二季度收入比一季度增长95.29%,报告期 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环比增长151.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环比增长3,556.82%。报告 期内,公司加强货款催收和客户信用管控,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增加562.3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如下: 1、消费类电池业务领域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消费类数码电池业务为公司传统优势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蓝牙音箱、蓝牙耳机、机器人、可穿戴设备、ETC设备、电 子烟、电动护理产品等领域。公司全面秉承以客户为根本的经营理念,与全球领先的音响产品制造商哈曼继续保持良好合作 关系,在蓝牙音箱、TWS耳机领域中保持优势;在电动护理产品等领域继续拓宽市场份额,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 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快速的响应能力,开拓电子烟电池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 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逐步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上汽通用五菱、五菱工业、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车企合作。报告期内汽车动力电池业务比去年 同期有一定的下滑,一季度,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二季度,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 补贴政策的通知》,对续航里程标准做了新的调整,公司积极响应,及时对相关产品进行调整并配套包括宝骏E300P、宏光 MINI EV等在内的新车型,业务有所恢复,比一季度环比增幅较大。随着新冠疫情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影响逐步趋缓及公司配 套新能源汽车电池产品调整完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将稳步回升。 3、储能电池业务领域中标获得大客户大订单 在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拥有完整的储能产品线,涵盖储能电芯、通信基站电池标准模块、便携式储能箱、家用储 能一体机、大型储能(含电池簇、储能机柜、集装箱储能系统)等诸多产品。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储能业务业绩有一些 下滑,但在5月底公司中标“中国铁塔2020年备电用磷酸铁锂蓄电池组产品集约化电商采购项目”,并开发了其他一些优质大 客户,为下半年储能业务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轻型动力电池业务环比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轻型动力电池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大体上持平,但二季度收入比一季度环比增长二倍多。公司凭借深厚的 锂电池技术积累和多元化的技术路线,获得了源自行业内头部客户如哈喽换电、铁搭换电等的大批量订单,电动自行车锂电 池销售势头良好。电动工具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力度,严抓质量控制,向市场推出了高性价比、高安全性能的18650 2000mAh-10C 电动工具电芯,并促使公司在7月初成功通过国际电动工具龙头创科集团(TTI)最终审核。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按此 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据新收入准则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在首次执行日即2020年1月1日,公司将预收账款中基于合同已向 客户收取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金额为人民币17,810,173.16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