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监事会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2020-12-29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计划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能够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计划的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3、公司的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的情形,亦
不存在公司向本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
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