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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辉能源: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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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123070               证券简称:鹏辉转债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6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0.4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19,537,355股的0.335%;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2021年3月4日;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
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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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网
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
年1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
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月8日(除李发军之外的162人);2021年2
月3日(李发军1人)。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677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约为153.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19,537,355股的
0.366%。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约为140.4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91.386%;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约为13.2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614%。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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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6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
响的其他员工。
    (四)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的预案》,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1月31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1,834,476股,总金额为49,953,422.24元(不含交易费),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最高成交价为29.9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600元/股,成交均价27.23元/股。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于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通过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475,091股,总金额为
50,144,870.9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最高成交
价为24.928元/股,最低成交价16.690元/股,成交均价20.26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
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本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
相应会计处理。
    2、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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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按下述
安排分批解除限售:
                                                                        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期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4%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对应标的股票占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甄少强      董事、执行总裁                  6.00             3.904%               0.014%

             副董事长、财务负
  鲁宏力                                      2.82             1.835%               0.007%
             责人、董事会秘书
  丁永华           副总裁                     2.82             1.835%               0.007%

  李发军           副总裁                     1.98             1.288%               0.005%

 核心管理和骨干人员(159 人)              126.84             82.524%               0.302%

            预留                            13.24              8.614%               0.032%

            合计                           153.70            100.000%               0.366%

    (七)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
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
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会计处理原则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确认“库存股”和“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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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
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 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
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2、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予日的股票市价为基础,
并据此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
限售的比例摊销。根据上述规则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40.46万股限制性股票总成
本约为1,802.5万元(以公司2020年12月23日的收盘价26.51元/股测算,假定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能够在有效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在授予日后36个月内进行摊销,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摊销期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合计

       摊销金额(万元)         1,096.5         501.7     204.3    1,802.5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上述结
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
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
响。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
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
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
【2021】21001040023):“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2月5日止,贵公司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沙湾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001531403050029186银行账户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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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6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9,210,715.00
元(大写:壹仟玖佰贰拾壹万零柒佰壹拾伍元整)”。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一)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60万股调整为159.19万股。首次授予股数由
146.76万股调整为145.95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171人调整为170人,预留授予股数13.24
万股保持不变。
     (二)鉴于公司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
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调整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59.19万股调整为153.70万股。首次授予股数
由145.95万股调整为140.46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170人调整为163人,预留授予股数
13.24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800,263         24.50%   1,404,600            0   104,204,863         24.8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01,789,534         24.26%           0            0   101,789,534         24.2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10,729          0.24%   1,404,600            0    2,415,329           0.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6,737,092         75.50%           0   1,404,600    315,332,492         75.16%

 三、总股本             419,537,355        100.00%   1,404,600   1,404,600    419,537,355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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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
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
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导致每股收益摊薄的情形。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