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2020年度监事会会工作报告2021-04-28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除列席董事会会议外,在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等方面,也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
年度本届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会
议。
一、本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召开时间 届次 主要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 2020 年 1 月 22 日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4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6
第三届监事会 用情况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2 日
7 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8
议案》
9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
13 2020 年 6 月 30 日
第二十一次会议 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
14 2020 年 8 月 14 日
第二十二次会议 议案》
15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
第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6
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7 2020 年 8 月 31 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8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5 日
第二次会议
19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1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20
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1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2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4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25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26
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27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 案》
第五次会议
28 《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29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30 2020 年 12 月 29 日
第六次会议 案》
二、监事会 2020 年度有关重要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高层领导班子认真的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办事,运作规
范;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经营问题。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管人员在执行职
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于职守,没有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核算比较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报表的编
制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要求。 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 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督处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资产交易合理,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允价格执行,交易公
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
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加强财务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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