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鹏 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33 号文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4.8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2,27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34,0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190,000.00 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148028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278,190,000.00 元。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使 募集资金余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 用金额 以前年度已使 募集资金净额 除手续费净额(含 直接投 暂时补 购买 募集资 用金额 理财产品收益) 入募集 充流动 理财 金专户 资金项 资金余 产品 存储余 1 目 额 余额 额 278,190,000.00 3,652,514.71 281,842,514.71 - - - - 2020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0.00 元,累计使用金额为 281,842,514.71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 储余额 0.00 元。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度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已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一《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40 万股新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履行必要的发行程序后,公司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询价情况,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0.42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29,151,873.00 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886,799,976.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355,565.9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866,444,410.74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对鹏辉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广会验字[2017]G160440600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该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 单位:元 本期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 金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 暂时 募集 除手续费净额 以前年度已使 购买 募集资金净额 补充 资金 (含理财产品收 用金额 直接投入募集 理财 流动 专户 益) 资金项目 产品 资金 存储 余额 余额 余额 866,444,410.74 21,408,088.58 814,246,200.32 73,606,268.51 - - 30.4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 用的募集资金 887,852,468.83 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收 益)净额 21,408,088.58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30.49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49 元)。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鹏辉”)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账户 开立银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总共开设了八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相关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成为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后,公司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3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审 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 30.49 元,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0 利息收入和 账户 募集资金初始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理产品收益 性质 存放金额 日银行余 (已减手续费) 额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 募集资 699469885 50,000,000.00 315,617.26 - 业部 金专户 工商银行广州番禺康 360289872910012 募集资 150,000,000.00 10,611,219.02 - 乐支行 0829 金专户 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 募集资 627568446626 306,444,410.74 6,617,144.52 - 湾支行 金专户 兴业银行广州番禺支 391160100100124 募集资 100,000,000.00 1,964,761.63 - 行 619 金专户 兴业银行广州番禺支 391160100100124 募集资 160,000,000.00 399,953.87 - 行 129 金专户 华夏银行广州珠江支 109560000006884 募集资 100,000,000.00 1,416,994.76 - 行 90 金专户 募集资 花旗银行广州支行 1763647222 - 13,662.24 30.49 金专户 工商银行驻马店文明 171512802910006 募集资 - 68,735.28 - 路支行 6727 金专户 合计 866,444,410.74 21,408,088.58 30.49 注: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支行的初始存放金额本来为 306,947,445.63 元,其中 503,034.89 元为验资期间的利息。这里为了准确显示利息收入情况,把这个 503,034.89 元列报在上表中“利 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项下。花旗银行广州支行系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账户,工 商银行驻马店文明路支行系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4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一《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已投入资金 4,372.05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 “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372.05 万元。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7]G16044060075 号”鉴 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6)。 3、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相关决议自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92,165.40 万元,累计赎回 92,165.4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理财产品余额 0.00 万元。 5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49,171,561.11 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87,852,468.83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 102.47%,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30.49 元。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6 号)文核准,公 6 司 2020 年 10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0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00 元 , 每 张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90,000,000.00 元,扣除含税保荐及承销费金额 19,928,000.00 元,公司实际收到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870,072,000.00 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支付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 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649,078.98 元(含 税金额),其中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1,387,861.97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8,612,138.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 验字 GD-0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单位:元 累计利息收 本期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以前年 入扣除手续 暂时补充 购买理 募集资金净额 度已使 直接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户 费净额(含理 流动资金 财产品 用金额 金项目 存储余额 财产品收益) 余额 余额 868,612,138.03 2,238,348.55 - 340,832,300.00 - - 530,018,186.58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鹏辉”)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支行等银行(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账户开立银行”)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总共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 7 专项账户,相关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审 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可转债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 530,018,186.58 元,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利息收入和 截至 2020 年 12 账户 募集资金初 理财产品收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月 31 日银行余 性质 始存放金额 益(已减手续 额 费) 中国银行广 募集资金专 358,612,138. 州番禺沙湾 645773802994 872,540.05 149,484,678.08 户 03 支行 招商银行广 募集资金专 230,000,000. 020900293810503 598,814.84 165,166,614.84 州万博支行 户 00 平安银行广 募集资金专 230,000,000. 州黄埔大道 15000105236952 659,245.32 165,227,045.32 户 00 支行 华夏银行广 109620000010106 募集资金专 50,000,000.0 105,458.75 49,145,058.75 州五羊支行 12 户 0 中国工商银 360202431920170 募集资金专 行广州番禺 - 2,289.59 994,789.59 5286 户 支行 868,612,138. 合计 2,238,348.55 530,018,186.58 03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华夏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10962000001010612 账户结存余额 为 50,105,458.75 元,与上表列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存在差异,系“新型高性能锂离子 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预先投入拟置换金额 960,400.00 元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从募集资金专 户置换出去。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对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329 号”鉴证报告。这里为了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将预先投入拟置换金额 960,400.00 元列示为本期投入金额。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8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一《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已投入资金 13,182.48 万元。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182.48 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自筹资金 13,086.44 万元和“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自筹资金 96.04 万 元。 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329 号” 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4)。 3、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的现 9 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40,832,300.00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 39.24%,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530,018,186.58 元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辉锂 电池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独立实施变更为与天合光能 (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并将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中38,000.00万 元变更用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鹏辉能源有限公司“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 项目(一期、二期)”实施。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常州锂离 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同意变更“常州锂 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该议案已经公司 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四、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披露的 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10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 为,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鹏辉能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经核查,公司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1 附表一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201,324.65 41,443.86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151,052.73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 截至 截至 项目 否 是否已 期末 项目达 本报 报告 可行 达 变更项 截至期末 投资 到预定 告期 期末 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 实现 累计 否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预 部分变 金额(2) (%) 状态日 的效 实现 生重 计 更) (3)= 期 益 的效 大变 效 (2)/(1) 益 化 益 首次公开 绿色高性能锂离 2016 发行股份 子二次电池扩建 否 27,819.00 27,819.00 - 28,184.25 101.31 年5 -805.84 12,411.45 否 否 募集资金 项目 月末 投资项目 2018 年产 4.71 亿安时 年6 非公开发 新能源锂离子动 否 70,644.44 70,644.44 7,360.63 72,750.21 102.98 月 -2,451.03 3,012.36 否 否 行股份募 力电池建设项目 30 集资金投 日 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不适 不适 不 否 16,000.00 16,000.00 - 16,035.04 100.22 - 否 目(非公开发行) 用 用 适 12 用 常州锂离子电池 不 不适 不适 及系统智能工厂 否 61,861.21 61,861.21 13,987.19 13,987.19 22.61 - 适 否 用 用 向不特定 (一期)建设项目 用 对象发行 新型高性能锂离 不 不适 不适 可转债募 子电池的研发设 否 5,000.00 5,000.00 96.04 96.04 1.92 - 适 否 用 用 集资金投 备购置项目 用 资项目 不 补充流动资金项 不适 不适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 适 否 目(可转债) 用 用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1,324.65 201,324.65 41,443.86 151,052.73 - - - - - -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池扩建项目和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2020 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情况和原因为:第一季度,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第 二季度,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对续航里程标准做了新的调整,公司积极响应,及时对相关产品进行调整并配套包括宝骏 (分具体项目) E300P、宏光 MINI EV 等在内的新车型,但做产品调整也耽误了一些销售,导致业绩未达 预期。随着新冠疫情对行业影响逐步趋缓及公司配套新能源汽车电池产品调整完成,公司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已稳步回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止), 公司前期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4,372.05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372.05 万元。 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是: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 公司前期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13,182.48 万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13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3,182.48 万元。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池扩建项目:在 2016 年及之前,曾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详见公司在 2016 年及 之前年度发的公告。 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49,171,561.11 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购买理财产 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1,052.73 万元,未使用完毕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3,001.82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 0.00 万元,专户存储余额 53,001.82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1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吴 俊 陈邦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