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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辉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
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
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
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除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
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   骞                      昝廷全                          宋小宁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