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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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5
转债代码:123070 转债简称:鹏辉转债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应出席本
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鉴于目前标的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全
体参加表决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更新后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及相关新
增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及分析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要求与实质条件。
针对本项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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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整体方案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吴爱深、罗新耀和佛山
市华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飞达”)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公
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科技”或“标的公司”)12.00%、
9.09%和 2.98%的股权。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项下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吴爱深、罗新耀和华飞达。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吴爱深、罗新耀和华飞达分别持有的实达科技 12.00%、9.09%
和 2.98%的股权(即实达科技合计 24.08%的股权)。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3)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实达科技 24.08%的股权。
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
报字[2022]D-0004 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佛山市实达科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实达科技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27,384.38 万元,采
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 31,825.22 万元,评估增值率 16.22%;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
为 95,100.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47.28%。本次交易评估结论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
结果,实达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95,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参考天津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结论,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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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交易价格为 22,890.57 万元,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交易对价(万元)
吴爱深 12.00% 11,412.00
罗新耀 9.09% 8,644.59
华飞达 2.98% 2,833.98
合计 24.08% 22,890.57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4)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拟全部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上述交易对价。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5)过渡期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实际交割日(含实际交割日当日)
期间产生的收益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标的公司在评估基
准日(不含当日)至实际交割日(含实际交割日当日)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本
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补足。
标的资产的责任和风险自实际交割日起发生转移。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6)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过
户至公司名下,交易对方应协助公司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交易对方如未能履行办
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则公司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交易对方承担违约金,
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7)业绩承诺及补偿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即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日常
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均由上市公司控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不设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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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补偿。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8)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实际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
司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
(1)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发行对象为吴爱深、罗新
耀和华飞达。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3)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与价格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股份涉及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22.21 元/股,该发行
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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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数量计算公式为: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数量=标的
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不足一股的舍尾取整)。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公司将向交易
对方发行股份总数为 10,306,424 股,其中向吴爱深发行 5,138,226 股股票,向罗新耀
发行 3,892,206 股股票,向华飞达发行 1,275,992 股股票。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调整发行价格的,则发行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为准。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5)股份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
自交易对方吴爱深、罗新耀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交易对方吴
爱深、罗新耀可在后续一个年度内减持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50%(不足一
股的按一股计算);自交易对方吴爱深、罗新耀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后,交易对方吴爱深、罗新耀可在后续一个年度内减持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 25%(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自交易对方吴爱深、罗新耀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后,交易对方吴爱深、罗新耀可在后续一个年度内减持因本次交易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25%。
自交易对方华飞达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交易对方华飞达可在
后续一个年度内减持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10%(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自交易对方华飞达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交易对方华飞达可在后续
一个年度内减持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10%(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自
交易对方华飞达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交易对方华飞达可在后续一
个年度内减持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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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每年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前述比例,如前一年度未减持的,
后续年度的减持比例可累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交易对方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
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4、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
制作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广州鹏辉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摘要以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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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吴爱深、罗新耀和华飞达,为标的公司少数股
东。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
方范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针对本项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相
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次交易作价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针对本项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夏信德先生。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
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夏信德先生。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针对本项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及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股份发行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针对本项议案,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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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及《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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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七条规定相关主体不存在曾因涉嫌与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
效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
定程序完备、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
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
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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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天津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
[2022]D-0004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本项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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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
定价公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董事会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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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聘请的天津
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D-0004 号《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批准报出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针对本项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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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摊
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防范风险的保障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达科技主要管理人员吴爱深、罗新耀就本次交易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有关承诺。针对本项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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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市场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
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发行数量、发行
起止日期及与本次交易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和/或证
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3、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补充、签
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
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
文件和协议的修改;
5、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
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6、办理本次交易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交易
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7、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负责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执
行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交易合同/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
标的资产交割、移交变更、新增股份发行等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本次交易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
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等;
9、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和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事宜;
10、决定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决定相应的服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1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
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情况,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
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为更加充分调动公司子公司实达科技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子公司实达科
技核心员工对实现实达科技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修订了实达科技股
权激励方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十一)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票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聘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来,该事
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
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
的审计服务,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票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于本次交易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继续开展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