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2]22000030020 号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 辉能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鹏辉能源董 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 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鹏辉能源 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 1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鹏辉能源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鹏辉能源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 附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鹏辉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40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40 万股新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 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履行必要的发行程序后,公司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0.42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29,151,873.00 股 。 本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886,799,976.66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20,355,565.9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66,444,410.74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对鹏辉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6044060020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该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使用金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净 以前年度已 额 手续费净额(含理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充流 购买理财产 募集资金专 额 使用金额 财产品收益) 集资金项目 动资金余额 品余额 户存储余额 866,444,410.74 21,408,058.09 887,852,468.83 - - - - 3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0.00 元, 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30.49 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887,852,468.83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余额 0.00 元。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6 号)文核准,公司 2020 年 10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0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0,000,000.00 元,扣除含税保荐及承销费金额 19,928,000.00 元,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人民币 870,072,000.00 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支付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 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649,078.98 元(含 税金额),其中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1,387,861.97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8,612,138.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 GD-0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利息收 以前年度已 本期使用金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余额 入扣除手续 使用金额 额 4 费净额(含理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充流 购买理财 募集资金专 财产品收益) 集资金项目 动资金余额 产品余额 户存储余额 868,612,138.03 8,037,617.57 340,832,300.00 401,133,749.82 94,000,000.00 - 40,683,705.78 2021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401,133,749.82 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741,966,049.82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34,683,705.78 元,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存储余额 40,683,705.7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鹏辉”)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账户开 立银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总共开设了八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 关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为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后,公司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5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审 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 0.00 元。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79)。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已减手续费)累计统计如下: 表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募集资金初 利息收入和理产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性质 始存放金额 收益 (已减手续费) 31 日银行余额 民生银行广州 募集资 699469885 50,000,000.00 315,617.26 - 分行营业部 金专户 工商银行广州 募集资 番禺康乐支行 3602898729100120829 金专户 150,000,000.00 10,611,219.02 - 中国银行广州 募集资 番禺沙湾支行 627568446626 金专户 306,444,410.74 6,617,144.52 - 兴业银行广州 募集资 番禺支行 391160100100124619 金专户 100,000,000.00 1,964,761.63 - 兴业银行广州 募集资 391160100100124129 160,000,000.00 399,953.87 - 番禺支行 金专户 华夏银行广州 募集资 10956000000688490 100,000,000.00 1,416,994.76 - 珠江支行 金专户 花旗银行广州 募集资 1763647222 - 13,692.73 - 支行 金专户 工商银行驻马 募集资 店文明路支行 1715128029100066727 金专户 - 68,735.28 - 合计 866,444,410.74 21,408,088.58 - 注: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支行的初始存放金额本来为 306,947,445.63 元,其中 503,034.89 元为验资期间的 利息。这里为了准确显示利息收入情况,把这个 503,034.89 元列报在上表中“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项下。花 旗银行广州支行系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账户,工商银行驻马店文明路支行系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账户。 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鹏辉”)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支行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账户开立银行”)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总共开设了七个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相关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成为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后,公司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与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审 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 40,683,705.78 元,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收入和理财 截至 2021 年 12 账户性 募集资金初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产品收益 (已减 月 31 日银行余 质 始存放金额 手续费) 额 中国银行广州 募集资 645773802994 358,612,138.03 2,301,230.66 113,368.69 番禺沙湾支行 金专户 7 利息收入和理财 截至 2021 年 12 账户性 募集资金初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产品收益 (已减 月 31 日银行余 质 始存放金额 手续费) 额 招商银行广州 募集资 020900293810503 230,000,000.00 1,485,390.55 124,178.59 万博支行 金专户 平安银行广州 募集资 15000105236952 230,000,000.00 2,712,869.09 93,169.09 黄埔大道支行 金专户 华夏银行广州 募集资 10962000001010612 50,000,000.00 915,038.29 39,444,034.49 五羊支行 金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 募集资 有限公司广州 9550880225288100158 - 515,973.21 199,210.48 奥园广场支行 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 募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 3602024319201705286 - 13,658.76 405,782.44 广州番禺支行 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 3602898719100206206258 - 93,457.01 303,962.00 广州番禺康乐 金专户 支行 合计 868,612,138.03 8,037,617.57 40,683,705.7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已投入资金 4,372.05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 “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372.05 万元。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7]G16044060075 号”鉴证 8 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6)。 3、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相关决议自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92,165.40 万元,累计赎回 92,165.4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理财产品余额 0.00 万元。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49,171,561.11 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3)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9 (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87,852,468.83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 102.47%,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已投入资金 13,182.48 万元。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182.48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自筹资金 13,086.44 万元 和“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自筹资金 96.04 万元。 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329 号” 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4)。 3、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0 (1)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的现 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127,150.00 万元,累计 赎回 127,15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 元。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 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共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 600.00 万元至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41,966,049.82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重为 85.42%,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134,683,705.78 元,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1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实 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江苏天辉锂电池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独自实施变更为公 司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并将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中 38,000.00 万元变更用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绿色高性能 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实施。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无异议。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5)。 2021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2021 年度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1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披露的 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2 年)》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 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 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 议。 附表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13 附表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505.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113.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981.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9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实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额(1)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2)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 2018 年 6 否 70,644.44 70,644.44 - 72,750.21 102.98 11,108.53 否 否 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月 30 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非公 否 16,000.00 16,000.00 - 16,035.04 100.2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开发行) 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 是 61,861.21 23,861.21 9,218.57 23,205.76 97.2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 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 否 5,000.00 5,000.00 1,051.06 1,147.10 22.9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设备购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转 否 20,000.00 20,000.00 - 2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债) 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 38,000.00 29,843.75 29,843.75 78.5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一期、二期) 1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3,505.65 173,505.65 40,113.38 162,981.86 不适用 合 计 173,505.65 173,505.65 40,113.38 162,981.86 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预测建设期两年,达产期第一年净利润 3,232.08 万元,达 产期第二年净利润为 10,647.93 万元,达产期第三年开始年净利润为 14,655.00 万元,该项目于 2019 年 4 月进入达产期。2021 年,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成本增加,客户端提价周期滞后,导致该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同时 2021 年疫情反复, 对项目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目)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中将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 厂(一期)建设项目计划建成时间变更为 2021 年 8 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此项目最后一条生产线刚建成,比原计 划有所延迟。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有:2021 年度受芯片短缺影响, 设备厂交付进度出现了比较大的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1 年 2 月 26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目“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辉锂 电,实施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独自实施变更为与天合光能合作实施,并将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中 38,000.00 万元变更用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实施。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辉锂电池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独自实施变更为公司与 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并将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中 38,000.00 万元变更用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实施。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是: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止),本公司前期对募投项目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计已投入 4,372.05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年产 4.71 亿安时新能源锂离子 动力电池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372.05 万元。 15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是: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期对募投项目累 计已投入 13,182.48 万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3,182.48 万 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49,171,561.11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 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 600.00 万元至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62,981.86 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3,468.37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400.00 万元,专户存储余额 4,068.37 万元。剩余募 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16 附表二 2021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可 本年度实际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益 效益 (1) (2) (3)=(2)/(1) 大变化 绿色高性能锂离 常州锂离子电池 子电池新项目 及系统智能工厂 38,000.00 29,843.75 29,843.75 78.5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期、二期) (一期)建设项目 合计 38,000.00 29,843.75 29,843.75 78.54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和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常州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鹏辉能源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辉锂电池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鹏辉独自实施 变更为公司与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并将该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中 38,000.00 万元变更用途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新项目(一期、二期)”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