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2-1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61 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8.64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12.13 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448.6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1,83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856.5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75.42 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5)第 BJ05-00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将全部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北京双杰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杰远电气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智
能型柱上开关生产线”钣金配套部分由全资孙公司双杰电气无锡有限公司实施,
双杰电气无锡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进行了公告)。公司根据《北京双杰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
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截至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
违规行为。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详细内容请见上市公
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18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目前,“智能型柱上开关生产线”项目(含钣金配套部分)已建设完毕并存
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项目拟投入资金5,056.05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71.08万元(含利息收入),剩余募
集资金合计224.09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公司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变更后)
17,955.31万元的1.25%,占该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总额的4.43%。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该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后,至开户银行处理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
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未超过该项目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资金的30%或者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智能型柱上开关生产线”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出
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
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项目节余主要为“智能型柱上开关生产线”钣金配套部分
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由孙公司双杰电气无锡有限公司实施后,对原生产流
程重新规划设计,同时对拟采购设备重新进行了评估和优化,从而降低了项目投
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使用成本。
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224.0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
认为:公司“智能型柱上开关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将上述项目的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确定的,有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此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智能型柱上开关生产线”项目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毕,为了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该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双杰电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占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变更后)的 1.25%,占该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总
额的 4.4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智能型柱上开关生产线”募投项目已建设完
毕,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发行人实际运营的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东北证券对双杰电气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铁成 吕晓斌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