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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杰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
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

    9、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1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1、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具体调整项目及变动金额(元)

      2017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94,399,775.20   1,094,399,775.20
         应收票据                 21,519,970.26                        -21,519,970.26
         应收账款              1,072,879,804.94                      -1,072,879,804.9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22,623,003.16      722,623,003.16
         应付票据                120,744,305.16                        -120,744,305.16
         应付账款                601,878,698.00                        -601,878,698.00
         应付利息                     79,568.74                             -79,568.74
        其他应付款                90,321,926.36       90,401,495.10          79,568.74
         2017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营业收入              1,399,918,596.78    1,399,787,894.64        -130,702.14
         管理费用                 98,683,908.09       54,748,403.36     -43,935,504.73
         研发费用                                     43,935,504.73      43,935,504.73
         其他收益                  3,234,443.07        3,365,145.21        130,702.1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具体调整项目及变动金额(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74,800,820.83     874,800,820.83

         应收票据                16,146,606.31                         -16,146,606.31
         应收账款               858,654,214.52                        -858,654,214.5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67,986,808.54     767,986,808.54

         应付票据               106,576,233.16                        -106,576,233.16
         应付账款               661,410,575.38                        -661,410,575.38
         2017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营业收入             1,026,573,612.02    1,026,447,119.83        -126,492.19
         管理费用                41,454,970.75      26,025,146.29      -15,429,824.46
         研发费用                                   15,429,824.46      15,429,824.46
         其他收益                  591,950.00          718,442.19         126,492.19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
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