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关于大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补充公告2020-07-15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4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11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公
告》。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公告格式》相关要求,
对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赵志宏先生、赵志
兴先生、赵志浩先生和袁学恩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
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
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是否为控股 本次延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期购回 为补 质押到 延期后到 质权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 充质 期日 期日 人 用途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量 押
东北
赵志宏 是 1,507.41 16.22 2.57 否 2017/10/13 2020/7/9 2020/10/12 延期
证券
东北
赵志兴 是 453.79 14.25 0.77 否 2017/10/13 2020/7/9 2020/10/12 延期
证券
东北
赵志浩 是 2,790.23 87.60 4.76 否 2017/10/13 2020/7/9 2020/10/12 延期
证券
东北
袁学恩 否 2,623.81 37.13 4.48 否 2017/10/13 2020/7/9 2020/10/12 延期
证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一)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未质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名称 例(%) 股份数量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
赵志宏 9,294.83 15.87 8,076.98 86.90 13.79 6,960.61 86.18 10.52 0.86
赵志兴 3,185.08 5.44 453.79 14.25 0.77 453.79 100.00 1,935.02 70.85
赵志浩 3,185.08 5.44 2,790.23 87.60 4.76 2,388.81 85.61 0 0
合 计 15,664.99 26.75 11,321.00 72.27 19.33 9,803.21 86.59 1,945.54 44.79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其他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
况如下:
单位:万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已质 占未质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名称 例(%) 份数量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 (%)
袁学恩 7,065.61 12.06 4,063.81 57.52 6.94 4,063.81 100.00 1,235.40 41.16
周宜平 1,355.57 2.31 0 0 0 0 0 1,016.68 75.00
合 计 8,421.18 14.37 4,063.81 48.26 6.94 4,063.81 100.00 2,252.08 51.68
(三)截至本公告日,赵志宏先生、赵志兴先生、赵志浩先生和袁学恩先生
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为参与公司2016年度配
股,实际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0,275.71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60%,占公司总股本的17.54%,
对应融资余额为16,142.2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275.71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60%,占公司总股本的17.54%,对应融资
余额为16,142.2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
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
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东北证券出具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交易)》;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