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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杰电气:关于部分特定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89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定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李涛、张志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特定股东李涛、张志刚本期计划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的
方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396,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0.4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
李涛先生、张志刚先生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李 涛      董事,董事会秘书        7,046,273                         1.22
  张志刚        副总经理          2,539,046                             0.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满足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股份(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认购的配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
   3、减持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39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0.41%。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
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股东姓名          职务
                                  不超过(股)                超过(%)
  李 涛      董事,董事会秘书              1,761,500                    0.30

  张志刚        副总经理                      634,700                   0.11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拟减持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
诺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赵志宏、袁学恩、陆金学、许专、魏杰、张
党会、刘中锴、刘颖、金俊琪、李旭晗、李涛、张志刚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各股东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各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
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股东李涛先生、张志刚先生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