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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杰电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3-10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139,534,88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 4.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6.9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 民 币 ( 不 含 增 值 税 )13,207,603.70 元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86,792,393.20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010014 号)验证。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
稿)》,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80,107.21                  66,6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90,107.21                  76,6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公司购买
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
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
益不达预期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品种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按照使用计划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
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通过购买适度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限期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
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公司拟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