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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杰电气:东兴证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双杰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子韵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洁泉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0次。(前期配股募集资金账户于10月已销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事前已审阅相关议案。
                                          2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事前已审阅相关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7次。
                                        2020 年度,东兴证券发表独立意见 7 次,具
                                        体情况如下: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募投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配股公
                                        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风险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天津东皋膜资产及股权的处置进展
                                        3、天津东皋膜的担保责任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1、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已
                                        质押股份占其个人持有全部股份数比例为
                                        83.59%,质押比例较高。
                                        2、公司对天津东皋膜资产及股权的处置进展
                                        2019年度锂电池隔膜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格连续走低,子公司天津东皋膜生产经营困
                                        难,连续亏损,天津东皋膜董事会研究于2020
                                        年1月17日决定停产。
                                        3、天津东皋膜的担保责任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公司已根据东皋膜停产的情况对相关资产组
                                        计提减值准备,并针对公司对东皋膜的担保

                                        2
                                            责任进行了评估并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尽可能降低东皋膜停产的
                                            不利影响。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年4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与募集资金使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是     不适用
大遗漏承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聘请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
                                          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2)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
                                          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变更为东兴证
                                          券指定的李子韵和于洁泉。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子韵                      于洁泉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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