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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杰电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1 / 13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80,075,07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719,176,691 股)的 38.9438%。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

279,320,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719,176,691 股)的

38.83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量 754,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19,176,691 股)的 0.1049%。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

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 / 13
    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北京双

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

与分析”。

    独立董事张金先生、李丹女士、贾宏海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

行了述职。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二)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

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2、表决结果:

                              3 / 13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9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6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7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全

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 123,134.8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27.6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1.8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了 105.12%。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4 / 13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四)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1.84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865.89 万元。

    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分红条件。且 2020 年内实施了

部分股份回购,根据 2018 年 11 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该部分回购股份累计成交金

额视同为 2020 年度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5 / 13
2020 年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共计支付 2,500.64 万元(不含交

易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合并计算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2,500.64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77.62%。因此,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六)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 2020 年

审计工作;且经核查中兴华所的注册地址、组织结构、业务资质及其

出具的无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中兴华所与双杰电气不存在关联关

系及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

续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1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6 / 13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及

《独立董事制度》,事前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2021 年度

的薪酬与绩效考核预案。其中: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维持原有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包括兼任董事的高管)的薪酬

根据上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同

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综合工作能力、履职

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薪酬。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7 / 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

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

内,对满足下列标准的,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如下对外投资审批决策

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内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内,或绝对金额

低于 500 万元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内,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8 / 13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内,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元的项目,授权公

司董事长审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内,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上述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200 股,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200

股,弃权票为 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九)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 号)文

核准,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本次共发行 139,534,883 股 A 股股票,股票上市后,

总股本由 585,720,642 股增加至 725,255,52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

                              9 / 13
民币 58,572.0642 万元变更为 72,525.5525 万元。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十)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增加“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充换电站设备安装、运维服务”

等业务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

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     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

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     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

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 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

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     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

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     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

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     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

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   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电动



                                       10 / 13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   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充换电站设备安装、

集成;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   运维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设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施网络的规划工程设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换电站、充电桩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电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自营和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依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最终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内容为准。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8,572.0642 万元变更为 72,525.5525 万元,同时公司拟修订经营范

                                     11 / 13
围,故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及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280,075,078 股,同意票为 280,070,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9985%,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683,57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9.8437%,反对票为 4,100

股,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穆曼怡,闫凌燕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2 / 13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13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