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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杰电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2-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作为北京双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双
杰电气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抓住光伏行业蓬勃发展的契机,紧跟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的步伐,为国家“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添砖加瓦,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双杰(山东)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山东”)拟在山东各区域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业务。为
促进双杰山东业务发展,公司、双杰山东拟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齐鲁银行”)开展合作,由齐鲁银行为符合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
户(以下简称“借款人”或“终端用户”)提供贷款,贷款专项用于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系统购建,并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等作为
主要还款来源。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 4,000 万元,公司以实际发生的贷款余额为
限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届满后三年。董事会同意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为保障公司权益,本担保事项由双杰山东指定的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时终端用户以家庭光伏系统全部财产和收益权向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当终端用户出现违约或其他风险事项,且公司被银行机构通知承担担保责任时,


                                      1
经销商应向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和代偿责任,并且公司有权要求经销商将其拥有的
对农户的反担保追偿权利无偿转让给公司,公司有权按经销商与农户签订的合同
向农户追偿。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人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                             被担保方最近一                                    是否关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方                                期资产负债率                                     联担保
                         例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与双杰山东指
       定的经销商签
双杰
       订《家庭光伏销      0%            不适用          0     4,000       4.67%       否
电气
       售合同》的终端
       用户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光伏贷款业务尚无明确的借款人(即被担保人),如
后续出现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被担保人存在关联关系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借款人)系与双杰山东指定的经销商签订《家庭光伏销售合同》
的终端用户。该用户与齐鲁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所借款项专项用于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购建,公司为该用户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双杰山东、经销商
及齐鲁银行对被担保人(借款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保证了借款的相对安
全性;被担保人(借款人)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等
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相对稳定可靠。此外,本次担保拟引入反担保措施,
有利于降低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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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齐鲁银行签订《个人借款保证合同》,以实际发生的贷款余额为限
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届满后三年。为保障公司权益,
本担保事项由双杰山东指定的经销商提供反担保,同时终端用户以家庭光伏系统
全部财产和收益权向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当经销商推荐的终端用户任何
一笔贷款出现逾期、瑕疵、在其借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或其他风险事项,且公司
被银行机构通知承担担保责任时,经销商应按银行机构向公司提出的担保请求内
容,向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和代偿责任,并且公司有权要求经销商将其拥有的对终
端用户的反担保追偿权利无偿转让给公司,公司有权按经销商与终端用户签订的
合同向终端用户追偿。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分
布式光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基于公司在配电及控制设备领域的深厚积累,正在
积极推进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发展。公司与齐鲁银行合作的模式已经过充分论证
并得到认可。同时,公司采取了反担保及经销商缴纳保证金等一系列风险防控措
施,担保整体风险较小,将有利于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快速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公司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20,419.36 万元(其中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70,419.36 万元,占比为 58.4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0.66%;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0,589.13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05%。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 7.7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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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违
规担保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双杰山东与齐鲁银行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合作,由公司
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所采取的模式,是目前国内企业普遍采用的开发模式。该
合作业务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拓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
率和经济效益。此外,本次授信业务资金采用闭环方式进行管理,同时经销商向
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开展分布式光
伏业务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也可以及时回收货款,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本次担保行为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
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需要,有利
于公司扩大业务体量,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本次业务涉及的资金采用闭环
方式进行管理,由双杰山东指定的经销商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4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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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子韵                          于洁泉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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