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03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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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2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78,734,93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719,176,691 股)的 38.7575%。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
278,44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719,176,691 股)的
38.71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数量 28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19,176,691 股)的 0.0399%。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
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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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为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票 278,734,934 股,同意票为 278,499,934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 99.9157%,反对票为 234,900 股,
弃权票为 1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2,187,03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8.9519%,反对票为 234,900 股,
弃权票为 10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二)关于为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1.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票 278,734,934 股,同意票为 278,499,934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 99.9157%,反对票为 235,000 股,
弃权票为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 22,187,03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 98.9519%,反对票为 235,000 股,弃
权票为 0 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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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静,闫凌燕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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