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7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3、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4、本次担保事项由无锡变压器的股东王佳美以其持有无锡变压器20%的股
份为双杰电气的上述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
5、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已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实际担保余额25,756.36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03%,99.97%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的担保,
且无逾期情形。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实际运营需要,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
电气”)的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变压器”)
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申请借款授信,本金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
3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授信
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上述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为本次无锡变压器申
请借款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无锡变压器的股东王佳美以其持有无锡变压器
20%的股份为公司的上述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
2022年8月26日,公司于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06 月 0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774686309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藕杨路 8 号
变压器的研发;电气机械和器材、通用设备及零部件的制造、加工、
经营范围 维修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法定代表人 王佳美
(二)与公司的关系:
无锡变压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无锡变压器80%的股权,自
然人王佳美持有无锡变压器20%的股权。
(三)无锡变压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2021年度
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9,491.77 49,173.72
负债总额 45,984.22 36,125.86
净资产 13,507.55 13,047.86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32,503.82 41,993.03
营业利润 529.14 -896.48
净利润 459.70 -639.15
(四)无锡变压器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等机构申请借款授信
无锡变压器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申请借款授信,本金合计不
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壹年(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上述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为本
次无锡变压器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无锡变压器的股东王佳美以其持有无
锡变压器20%的股份为公司的上述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
(二)无锡变压器签署的借款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本金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在授信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签署;
4、借款机构为公司认可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
(三)反担保形式及责任承担额
1、本反担保采用的形式为王佳美以其持有的无锡变压器20%的股权( “质
押股权”)为公司提供保证质押反担保。
2、王佳美应在本合同签署、且质押股权可以办理质押登记起7个工作日内到
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办理前条股权质押手续,将上述股权质押给公司。如工商
行政管理主管部门要求,双方可以按其要求签订有关文件,其内容与本合同冲突
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反担保期限
各方确认,除各方另行约定外,本反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签署至无
锡变压器付清本合同规定的贷款全部本金、利息、费用之时(即贷款协议债权消
灭之时)或公司承担了担保合同的担保责任并且向王佳美行使追偿权,王佳美也
已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公司进行足额清偿之时。
四、董事会意见
无锡变压器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实际运营需要,拟通过向银行、融资
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授信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支持,从而提高其经
营效益。公司为本次无锡变压器申请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无锡
变压器的股东王佳美为公司的上述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无锡变压器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其
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
压器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6,723.36万元;本次提
供担保后,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6,723.36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为102,723.36万元,占比为65.5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115.81%;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5,756.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03%(无锡变压器本次申请借款授信3亿元含过去年度已发
生尚未偿还的借款金额)。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
保总余额为7.74万元,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1%。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
情形。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
告。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王佳美、无锡变压器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