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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第四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崇国先生主
持,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
象 2017 年期间的业绩情况的考核结果,确认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有 2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C),这 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回购注销;其余 51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达
标”(B)或以上标准。同时公司监事会对《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51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意公司按《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修改会计政策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