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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5,852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2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4,0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1 人。
3、本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一致同意
按照《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为 675,85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22%。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9 月 6 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获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6 年 9 月 23 日,《关于向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授予日为 2016 年 9 月 23 日,授予数量为 122.43 万股,

授予价格为 23.08 元。

    3、2016 年 11 月 2 日,“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4、2017 年 3 月 6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52 元。

    5、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

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1,040,655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6、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合计 156,740 股

的限制性股票。

       7、2018 年 4 月 17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46 元。

       8、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时春林先生 8,500 股的限制性股

票。

       9、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
     限售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675,852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

     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2 日,完成登记 24 个月后可申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 40%解锁。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说明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
序号
        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              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1
        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解除限售条件。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 一 ) 2015 年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相对于 71,771,904.68,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
      2015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2017 122,790,759.18,2017 年相对于 2015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71.08%,不低
3                                              于 30%;
                                               (二)2017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为 12.88%,不低于 10%。
                                               综上,公司业绩层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要求。
                                               除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这 2 名激
      (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
                                               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余 51 名激励对
4     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
                                               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
                                               (B)及以上,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
      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 不达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除
      标”,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675,852.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 2017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的核实,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
 向 51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办理解除限售。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5,852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2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4,0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1 人。

       3、本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已解除                 本次可   剩余未    本次实际可
                       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除
序    姓                            限售的                 解除限   解锁限    上市流通的
             职务      制性股票               限售数量
号    名                              数量                 售百分   售股份    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股)
                                    (股)                   比     数量          数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韩子
1            董事       51,000      25,500      20,400      40%      5,100             0
     逸
2    丁然    董事       51,000      25,500      20,400      40%      5,100             0

3    李峰    董事       85,000      42,500      34,000      40%      8,500             0
            财务总
4    徐冰   监、副总    17,000       8,500      6,800       40%      1,700             0
              经理
     卞小   副总经
5                       170,000     85,000      68,000      40%     17,000             0
     明       理
            董事会
6    孙璐   秘书、副    44,200      22,100      17,680      40%      4,420         5,525
            总经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
                        418,200     209,100    167,280      40%     41,820         5,525
理人员小计(6人)
二、2017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1,271,430    635,715    508,572      40%     127,143      508,572
(B)及以上激励对象
小计(45 人)
三、2017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61,200      30,600        0          0       6,120             0
(C)激励对象小计(2
人)
合     计(53人)      1,750,830    875,415    675,852       -      175,083      514,097
         备注: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上一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本年度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剩余 75%将继续锁定,同时其所获限制性股票的买卖将遵守《证

    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中关于董监高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本次解除限售实际新增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4,097 股。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52,542,295.00    48.77   -514,097.00       0.16   152,028,198.00   48.61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6,226,237.00    37.16   +161,755.00       0.05   116,387,992.00   37.21
首发后限售股            35,440,643.00    11.33               0        0    35,440,643.00   11.33
股权激励限售股            875,415.00      0.28   -675,852.00       0.22      199,563.00     0.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0,214,418.00    51.23   +514,097.00       0.16   160,728,515.00   51.39
三、总股本             312,756,713.00     100                0        0   312,756,713.00    100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