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367,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41%;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864号文核准,南京全信传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 春、阙元龙等5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常州 康耐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久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 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67,487股,共募集配 套资金27,136.00万元,上述新增股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2017 年1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为312,921,953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配套募集资金认购 方所认购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 算。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2018年4月17日及2018年5月8日,公司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回购注销156,740股,回购价格为13.46元,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2,921,953股减少至312,765,213股;2018年8月3 日及2018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8,500股, 回购价格为13.46元,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2,765,213股 减少至312,756,713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12,756,71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152,028,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1%。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锁定期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久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前述股东在非公 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锁定 期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367,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4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数(股) 量(股) 流通数量(股)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 1 6,896,551 6,896,551 6,896,551 责任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2 4,894,828 4,894,828 4,894,828 有限公司 北京久友资本管理 3 1,576,108 1,576,108 1,576,108 有限公司 合计 13,367,487 13,367,487 13,367,487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52,028,198 48.61 - 13,367,487 138,660,711 44.34%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6,387,992 37.21 - - 116,387,992 37.21% 首发后限售股 35,440,643 11.33 - 13,367,487 22,073,156 7.0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9,563 0.06 - - 199,563 0.06% 二、无限售条件 160,728,515 51.39 13,367,487 - 174,096,002 55.66% 流通股 三、总股本 312,756,713 100.00 - - 312,756,713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 限售锁定期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