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 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8 日(星期二)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 301 号 1 栋 12 楼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3,737,73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747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 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36,3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54%。 综上,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84,474,0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98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924,05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12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187,73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577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36,31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2354%。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守建、党从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周海兵、罗洪峰等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74,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24,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46,0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8%,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6,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49%。 2.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46,0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8%,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6,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49%。 2.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46,0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8%,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6,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49%。 2.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46,0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8%,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6,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49%。 2.05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46,0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8%,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6,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49%。 2.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46,0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8%,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6,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49%。 2.07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46,0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48%,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6,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5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49%。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4,474,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24,05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党从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