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全信传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全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
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
的公司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责,
各机构在日常的运行中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保证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顺利执行。董事会设立了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专门机构加强内部控
制环境建设。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
审计监督职权。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为内控制度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资
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并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前述制度进行了更新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
展。

    以上述重要规章制度为基础,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涵盖
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资源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整个生产
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专户存储,全信股份与
国金证券(或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2、信息披露管理的实施情况

    国金证券检查并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发布的公告文件,并核对公司向交易
所上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有效地遵守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
有发生重大信息泄露的事项。

    3、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投资决策的主要内容,决策
程序和权限分配,以及决策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企业战略、
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研究,并按可行性研究结果进行审核,按审批程序实施决策。
2018 年度,公司各项对外投资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

    4、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形。

    5、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保荐代表人通过抽查会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与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会计师沟通,确认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经营状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五、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
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评价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海兵                     罗洪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