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全信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海兵 联系电话:021-68826825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洪峰 联系电话:010-6604695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持续督导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在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前或公告后
审阅公司文件内容。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本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了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相关规章制度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检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项 目 工作内容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作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8 月 19 日;2018 年 12 月 31
项 目 工作内容
日
组织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
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上市公司股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激励、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
律法规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盈利
公司 2018 年计提商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预测、减值测试等相
誉减值准备 5.08 亿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关专项报告,并实地
元,造成公司 2018 年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走访常康环保了解相
度业绩大幅下滑。
关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 是 不适用
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实际控制人就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
司部分员工未全额缴纳社保及住房
是 不适用
公积金而存在追缴的风险作出的承
诺
4.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是 不适用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
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行前持股 5%
是 不适用
以上股东等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或
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0.资产重组时所作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
本期间,未发生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
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 1、2018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
证监会和本所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018)9 号,认定国金证券
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 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司采取监管措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收入和客户核查不充
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分。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重
新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了询证函,并做了发函记录,并全部收
到询证函回函,还执行了检查、复核、实地走访等其他程序;
此外,国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投资银行项目均应严格执行公
司规定的尽职调查程序。
2、2018 年 8 月 16 日,国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以
下简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2018]3 号”《关于对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 年 7 月,贵州证
监局对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毕
节碧海”)“15 碧海债”、“16 碧海 01”、“16 碧海 02”三只公司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毕节碧海在募
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情况。贵州证监局认定国金证券
作为该公司债券项目的受托管理人,未及时督促毕节碧海规范
募集资金使用,贵州证监局因此对国金证券出具了警示函。该
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督促毕节碧海
整改并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另外国金证券制定了一系列全面加强存续期债券受托管理工作
的措施,对各项目组再次重申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
强对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内部合规检查、监督和问责,督促相
关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提高受托管理工作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
无
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海兵
罗洪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