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南京全
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
定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99,563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9 月 6 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获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6 年 9 月 23 日,《关于向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授予日为 2016 年 9 月 23 日,授予数量为 122.43 万股,
授予价格为 23.08 元。
3、2016 年 11 月 2 日,“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4、2017 年 3 月 6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52 元。
5、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
的议 案 》,同意 为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 的 59 名激励对 象办理共 计
1,040,655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6、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合计 156,740 股
的限制性股票。
7、2018 年 4 月 17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46 元。
8、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时春林先生 8,500 股的限制性股
票。
9、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
限售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675,852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因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 2 名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24,480 股)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未达 2018 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75,083 股)。
二、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款“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
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相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公布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未达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具体
情况如下:
解除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限售期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2015 年公司净利润为 71,771,904.68 元,
限制性股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2018 年公司净利润为-252,504,876.90 元,未达
票第三个 年相对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
解除限售 长率不低于 40%;2018 年加权 (2)2018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期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8.53%,低于 10%。
10%。 综上,公司层面业绩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要求。
因未达 2018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
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083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2、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款“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
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
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解除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限售期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
鉴于任悦和王海宁 2 名激励对象
(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限制性股票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
第二个解除 (C),这 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限售期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
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任悦和王
海宁 2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这 2 名激励
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24,48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9,563 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08 元,回购价格为
23.08 元。
1、2017 年 3 月 6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52 元。
2、2018 年 4 月 17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46 元。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9,563 股。
若在回购实施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回购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购注销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7,037,002 40.18 199,563 116,837,439 40.14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4,231,816 59.82 0 174,231,816 59.86
三、总股本 291,268,818 100.00 199,563 291,069,255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回购注
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99,563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程序符合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尚需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及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相关的信息披露程序。
八、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