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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南京全
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
定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99,563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9 月 6 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获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6 年 9 月 23 日,《关于向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授予日为 2016 年 9 月 23 日,授予数量为 122.43 万股,

授予价格为 23.08 元。
    3、2016 年 11 月 2 日,“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4、2017 年 3 月 6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52 元。

    5、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

的议 案 》,同意 为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 的 59 名激励对 象办理共 计

1,040,655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6、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合计 156,740 股

的限制性股票。

    7、2018 年 4 月 17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46 元。

    8、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时春林先生 8,500 股的限制性股

票。

    9、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

限售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675,852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因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 2 名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24,480 股)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未达 2018 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75,083 股)。
       二、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款“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
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相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公布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未达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具体
情况如下:

     解除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限售期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2015 年公司净利润为 71,771,904.68 元,
限制性股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2018 年公司净利润为-252,504,876.90 元,未达

票第三个    年相对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
解除限售    长率不低于 40%;2018 年加权 (2)2018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期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8.53%,低于 10%。
            10%。                        综上,公司层面业绩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要求。


       因未达 2018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
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083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2、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款“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
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
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解除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限售期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
                                                               鉴于任悦和王海宁 2 名激励对象
             (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限制性股票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
第二个解除                                                     (C),这 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限售期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
                                                               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任悦和王
   海宁 2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这 2 名激励
   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24,48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9,563 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08 元,回购价格为
   23.08 元。

         1、2017 年 3 月 6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52 元。

     2、2018 年 4 月 17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46 元。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9,563 股。

     若在回购实施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回购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购注销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7,037,002      40.18      199,563      116,837,439      40.14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4,231,816      59.82            0      174,231,816       59.86
三、总股本                 291,268,818     100.00      199,563      291,069,255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回购注
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99,563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程序符合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尚需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及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相关的信息披露程序。

    八、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