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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3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9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二、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9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
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
序实施回购注销。

    五、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高允斌                 胡晓明                   李友根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