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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0-04-04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

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

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且实施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

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

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核
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审核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监事:




        傅聪聪                      纪海磊                     乔小朵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