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2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参与设立产
业基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在航空航天、军工信息化等领域的业务
拓展及产业链延伸,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服务,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晓明 李友根 高允斌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