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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全信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海兵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昊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8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2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                  是                     不适用
 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实际控制人就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部分
 员工未全额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而存在追                  是                     不适用
 缴的风险作出的承诺

 4.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诺因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是                     不适用
 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等承诺
                                                         是                     不适用
 主体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

 11.资产重组时所作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诺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是                     不适用
 154,883,600 股 自 股 份 解 除 限 售 之 日 起 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之前不减持的承诺

 13.再融资时所作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
情况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整改情况。


                                                   3
                               (1)具体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
                           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
                           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
                           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
                           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
                           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
                           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了深圳
                           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对分公司
                           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
                           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
                           异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周海兵             张   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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