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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6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225,796.36 元(合并报表),母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47,276,824.11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84,267,925.85 元,资本公积为
786,164,376.05 元,盈余公积为 103,483,619.81 元;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 602,013,991.05 元,资本公积为 832,764,852.51 元,盈
余公积 101,540,893.22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
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结合
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资金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未来现金流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业务的开拓、
产业布局的完善以及产业升级提供可靠保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力
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
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
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
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规定
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对董事会作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并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
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分配政
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