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0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市场公平
原则定价,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
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湘莲 杨 亮 赵康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