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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导智能: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
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
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高端自动化成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锂电池、光伏
电池/组件、3C、薄膜电容器等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高端全
自动智能装备及解决方案。锂电池设备主要产品为全自动卷绕机、隔膜分切机、
极片分切机、焊接卷绕一体机、18650/21700 卷绕机、叠片机、涂布机、组装线、
EV 真空干燥炉、EV 注液机、激光摸切机、智能物流线、化成柜及分容柜系统
及锂电池设备整线解决方案等,光伏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主要产品为自动化制绒
/刻蚀清洗上/下料机、自动化扩散上/下料机、自动化管式 PECVD 上/下料机、电
池片自动串焊机、组件自动流水线及光伏电池整线解决方案等,3C 智能检测设
备主要产品为消费类电子总装、OLED 显示屏检测、3D 玻璃检测、柔性线路板
检测以及其他高精度组装行业提供 3D 视觉测量、智能检测、精密组装等设备及
整线自动化集成解决方案。薄膜电容器设备主要产品为自动卷绕机、高速分切机、
喷金机、老化机等。

    2018 年度,公司实现了销售收入 389,003.50 万元,其中,锂电池设备收入
344,377.79 万元;光伏设备收入 26,414.72 万元;电容器设备收入 7,003.00 万元;
3C 智能设备收入 3,049.53 万元;其他收入 8,158.44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9,003.50 万元,同比增长 78.70%;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144.13 万元,同比增长 38.13%。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42,561.20 万元,同比增长 26.68%。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1、2018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体董
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全体董
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体董
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燕清、王建新回避表决;

   (4)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逐
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5)2018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韩国分公司的议案》;

   (7)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审
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印度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0)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1)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12)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审议
 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燕清、
 王建新、尤志良、王磊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4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
 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履职情况

     2018 年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均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持
 续发展。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
 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
 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
 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18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职。一方面,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查、审阅资
 料等方式详尽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决策,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长,就公司闲置募投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利
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
项发表了意见。

    四、2019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
决议。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
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发挥资本市场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
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4、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
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