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
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
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十一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18 年 2 月 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4、2018 年 2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18 年 3 月 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18 年 5 月 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2018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2018 年 11 月 9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2018 年 11 月 2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公
司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
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
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
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的 2018 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募集资
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按照预定计划实施,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公司投资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内幕交易,未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 度,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未发生
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
担保事项;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等事项,也未发生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8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
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强
化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