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1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
案》进行事前审阅,在查阅有关规定、认真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相关情况后,
发表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经
事先认可,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市场公平
原则定价,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
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湘莲 杨 亮 赵康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