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先导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 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 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 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日期已超过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 14:00 时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新 锡路 20 号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因故无法参加,故由半数以上董事 推举王建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名,均为截至 2019 年 4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423,738,8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061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 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9,788,8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03%。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18,744,0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260%。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61,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7%;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77,9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139%;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61,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7%;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77,9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139%;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61,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7%;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77,9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139%;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61,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7%;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77,9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139%;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33,0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1%;反对 19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49,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615%;反对 194,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30,0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4%;反对 169,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0%;弃 权 2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46,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455%;反对 169,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21%; 弃权 2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33,0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1%;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弃 权 2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49,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615%;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1%; 弃权 2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0,191,1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04%;反对 3,307,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30%; 弃权 2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本议案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07,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2.1995%;反对 3,307,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481%; 弃权 2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6,3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55%;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61%;弃 权 31,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4%。公司股东拉萨欣 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嘉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先导 电容器设备厂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46,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455%;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1%; 弃权 31,5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4%。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30,0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4%;反对 19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46,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455%;反对 194,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85%;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2.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3.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61,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61,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1.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30,0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3%;弃 权 31,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30,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77%; 弃权 31,5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4%。 1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2,9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5%;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8%;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18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039%;反对 55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30,0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4%;反对 19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 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46,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9455%;反对 194,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85%; 弃权 2,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361,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7%;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77,9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1139%;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顾海涛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顾功耘 杨 海 年 月 日 上海杭州北京深圳苏州南京重庆成都太原香港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长春武汉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邮编: 200120 电 话: (86)21-20511000;传真: (86)21-20511999 网 址: http://www.allbright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