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18-11-19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18-06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公告”)。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了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
“复星医药产业”)计划从减持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
月内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18
年 5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3,7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0%)。在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方案,复星医药产业
于本次减持计划相应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可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为不超过 2,784,00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2%)、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可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5,568,000 股
(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4%)。
一、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复星医药产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
展的通知函》。复星医药产业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2,000 股,达到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一半。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公司名称 减持时间
式 (元/股) (股) (%)
集中竞
2018.11.13
上海复星医 价交易 14.63 1,392,000 1.00
至 2018.11.15
药产业发展 方式
有限公司 大宗交
- - 0 0
易方式
合计 - - 14.63 1,392,000 1.00
二、减持前后持股的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上海复星医药 无限售条件股 20,880,00 19,488,
15.00% 14.00%
产业发展有限 份 0 000
公司
备注: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实施完成后,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公司股份 20,880,000
股。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
致。
3、公司将继续关注复星医药产业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4、公司股东复星医药产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后,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4.00%,仍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复星医药产业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