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部分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18-07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部分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公告”)。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了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
“复星医药产业”)计划从减持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
月内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18
年 5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3,7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0%)。在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方案,复星医药产业
于本次减持计划相应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可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为不超过 2,784,00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2%)、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可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5,568,000 股
(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4%)。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3 日、9 月 17 日及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
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对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时间过半、集合竞价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情况进
行了披露。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复星医药产业《关于减持股份计
划实施期限届满的通知函》。截止公告日,复星医药产业本次计划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未发生大宗交易减持情
况。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公司名称 减持时间
式 (元/股) (股) (%)
大宗交
- - 0 0
上海复星医 易方式
药产业发展 集中竞
2018.11.13
有限公司 价交易 14.63 1,392,000 1.00
至 2018.11.15
方式
合计 - - 14.63 1,392,000 1.00
二、减持前后持股的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20,880,00 19,488,
合计持有股份 15.00% 14.00%
0 000
上海复星医
其中:无限售条 20,880,00 19,488,
药产业发展 15.00% 14.00%
件股份 0 000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备注: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实施完成后,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公司股份 20,880,000
股。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公司股东复星医药产业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
届满,集合竞价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
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数量的范围。
3、公司股东复星医药产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
四、 备查文件
复星医药产业《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