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
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更新稿)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更新稿)》主要更新
了 2022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更新稿)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更新稿)》主要更新了 2022 年 1-6 月
的财务数据,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财务
状况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
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
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
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
体措施,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本文件的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建平 林平 顾光 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