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0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下
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周益平先生、虞义
华先生、蒋海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彭义
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
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三鑫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与公司业绩和战略紧密关联
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业务人员,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核心团队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三鑫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
关文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副董事长雷凤莲女士,董事、总经理毛志平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江
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副董事长雷凤莲女士,董事、总经理毛志平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副董事长雷凤莲女士,董事、总经理毛志平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部分议案
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