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 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所持(代理)股份 16,187,73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08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16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5,716,1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88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所持(代理)股份 16,113,23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89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 11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5,641,6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969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所持(代理)股份 74,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74,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1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6,170,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16,113,231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57,450 股。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16,300 股。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 75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5,699,08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915%;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1037%;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48%。 与本提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了本提案的表决。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6,170,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16,113,231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57,450 股。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16,300 股。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 75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5,699,08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915%;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1037%;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48%。 与本提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了本提案的表决。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提案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6,170,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7%,其中现场 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16,113,231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57,450 股。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16,300 股。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 75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5,699,08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915%;反对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1037%;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48%。 与本提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了本提案的表决。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刘喜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