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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鑫医疗: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17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
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
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7、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
于 2022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
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政策运用合理,财务报表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
务情况。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
程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上市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的
内幕信息传递、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
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证券投资部具体负
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
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
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机制
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公
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