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9 人,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34.72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0.8495%。
2、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
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办理 334.7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
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公司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共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8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94,027,500 股的 2.16%。
4、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 6.43 元/股。
5、授予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
6、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93 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上述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7、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批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9、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之一。
激励对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度
低于 40%或者 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度
低于 70%或者 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度
低于 100%或者 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本小节关于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
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
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1 0.9 0.8 0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归属的股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若激励对象当期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未达 1.0 的,则当期剩余不满足归属条
件的股份数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
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和公司公告栏张贴公示相结合的途径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提出的任
何异议,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4)。
3、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60)。
4、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江西华
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5、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出具了核
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授予价格的调整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完成了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
394,027,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
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6.43 元/股调
整为 6.28 元/股。
2、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条件,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5 万股予以作废失效;5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 90%,不能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0.68 万股予以作废失效,合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18 万股。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3 人调
整为 89 人,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334.72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89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4.72 万股,同
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条件的说明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告; 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于授予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共计 93 人,其中 4 名激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作废;其余 89
人均满足第一个归属期任
职要求,满足归属条件。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大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信审字[2022]第 6-000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号),公司 2021 年实现归
(1)以 2020 年业绩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增长率不低于 40%;(2)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于 40%;
14,519.03 万元。剔除股份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支付影响后的扣除非经常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5,267.26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51.09%,公司层
面业绩满足归属条件。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
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确定激励对 获得归属资格的 89 人
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中,84 人考核评级均为 A,
考核结果 A B C D 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5 人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1 0.9 0.8 0 考核评级为 B,对应归属比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完成的前 例为 90%。
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期目标归属的股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若激励对象当期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未达 1.0
的,则当期剩余不满足归属条件的股份数应当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于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93 人,其中 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11.5 万股予以作废失效;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比例为 90%,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68 万股作废失效,合计作废已
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18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目标归属数量为总授予股份
数量的 40%,合计 340 万股。根据激励对象离职情况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对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和归属数量进行调整后,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89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4.72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394,027,500 股的 0.8495%。具体如下:
本次归属前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可归属限
已获授限制 占已获授限制
激励对象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的百分
(万股)
(万股) 比
彭义兴 董事长 150.00 60.00 40.00%
雷凤莲 副董事长 100.00 40.00 40.00%
毛志平 董事、总经理 50.00 20.00 40.00%
彭玲 副总经理 36.00 14.40 40.00%
乐珍荣 副总经理 26.00 10.40 40.00%
王甘英 副总经理 20.00 8.00 40.00%
冷玲丽 副总经理 15.00 6.00 40.00%
刘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0 8.00 40.00%
邹蓓廷 财务总监 16.00 6.40 40.00%
彭海波 云南三鑫总经理 10.00 4.00 40.00%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63人) 315.00 125.32 39.78%
子公司核心人员(16人) 80.50 32.20 40.00%
合计 838.50 334.72 39.92%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个人业绩未达到
100%归属的部分;
3、彭义兴、雷凤莲、毛志平、彭玲、乐珍荣、王甘英、刘明、邹蓓廷为公司现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彭海波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以上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归属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办理 334.7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成就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
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89
名激励对象办理 334.7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不符合归属条
件之外,本次可归属的 89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公司将自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
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资本公积。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
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40%、30%、30%的比例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334.72 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94,027,500 股增加至 397,374,700 股,将影响和摊薄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人员名单
的核实意见;
5、《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