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3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
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
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
司监事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自我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续
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血液透析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
项目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增资参股
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
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政策运用合理,财务报表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
务情况。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
程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上市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的
内幕信息传递、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
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证券投资部具体负
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
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
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机制
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公
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9、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
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规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正
确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为:
1、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
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2、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进
一步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3、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内部
控制体系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对公司的财
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