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01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19-00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合称“新金
融工具系列准则”)相关文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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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公司自 2019 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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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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