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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服: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01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19-00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由于 2 名激励对象方彬、张翔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对
其在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3,133,000 股减少至 403,123,200
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将由 403,133,000 元减
少至 403,123,200 元。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
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
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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