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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服: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涛)2019-04-1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涛)




    本人作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参加了
所有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形。2018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按相关制
度规范要求履行了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18 年
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8 年 5 月 23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关于公
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5 月 31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发表《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8 月 20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发表《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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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9 月 3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发表《关于公
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的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9 月 26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发表《关于调
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独立意
见》及《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对公司调
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数量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 年度
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召集
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各相关
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情况,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
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
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2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履行责任情况的汇
报,2019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 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江涛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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