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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服: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19-028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5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 2 号维也纳国际酒店
(深圳北站店)莫扎特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朝曦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1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
表股份 357,885,4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8.776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63,619,240 股,占公司总股份
65.39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4,266,206 股,占公司总股份
23.3834%。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7 人,代表股份 94,941,446 股,占公司总
股份 23.55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75,240 股,
占公司总股份 0.16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4,266,206
股,占公司总股份 23.38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2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3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557,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83%;反对 293,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9%;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613,2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3%;反对 293,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7%;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5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9 年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50,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6,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高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余额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7,849,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05,2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茹、陈倩思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7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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