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08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194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82,8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308%。 3、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 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 14 (以下简称“2020 年度激励计划”),拟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计 1,253 人,均为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 5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907.114 万股的 1.25%。 其中,首次授予 466 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 40,907.114 万股 的 1.14%;预留 44 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 40,907.114 万股的 0.11%, 预留部分占本计划草案拟授予股份总额的 8.63%。 (2)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3 名变更为 1,241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予以调整,由 4,660,000 股变更为 4,615,400 股,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不变。 (3)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5,500 股限制性股票。 (4)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合 计 154,800 股。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人数由 1,241 人调整为 1,196 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 调整为 1,19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615,400 股调整为 4,460,600 股。 3、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2 / 14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 3 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第一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二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三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第一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二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三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一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50% 3 / 14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 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4 / 14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按规定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 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 2020 年 第一个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 2021 年 第二个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2022 年 第三个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 2020 年 第一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 2021 年 第二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2022 年 第三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5 / 14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 2021 年 第一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2022 年 第二个归属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 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 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等级 A B+ B C 个人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 / 14 2、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7 / 14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归属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归 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1,253 名变更为 1,241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 4,660,000 股变更为 4,615,400 股,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2、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1 月 2 日为授予日, 向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5,5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4.88 元/股。 3、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 154,800 股,占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5%。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1 人调整为 1,196 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 象人数调整为 1,19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615,400 股调整为 4,460,600 股。 同时,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归属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98.26 元/股调整为 98.06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104.88 元/股调整为 104.68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8 / 14 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致。 四、董事会关于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的 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本 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激 励 对 象 未 发 生 前 述 情 2 适当人选; 形,满足归属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9 / 1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 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按规定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为 5,458,395,234.15 元,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9 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2019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3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5%。 4,589,898,922.96 元,同比 增长为 18.92%。公司业绩 考核达标。 2020 年度,45 名激励 对象离职;2 名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度 绩效评 价结果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 为 C,未达到个人层面业 4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绩考核要求,不满足当年 评价等级 A B+ B C 归属条件。剩余 1194 名激 个人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励对象业绩考核等级均为 B 或 B 以上,满足归属条 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 统一办理 1,19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五、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及流 通安排 10 / 14 1、授予日:2020 年 9 月 24 日 2、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194 人 3、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782,800 股 4、归属价格:98.0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激励计划 本期可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 激励对象 项下授予的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当前总股本 票数量(股) (股) 的比例 一、中国籍员工 核心技术和业务 4,421,000 1,768,400 0.4273% 人员(1184 人) 二、外籍(包含港澳台籍)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 Guy Benjamin 10,000 4,000 0.0010% Rosefelt Jonathan Lon J. 5,600 2,240 0.0005% Yeh(叶龙君) 姚成志(Yiu, 5,600 2,240 0.0005% Shing Chi) Giuseppe Coppola 4,800 1,920 0.0005% Thuchapon 2,800 1,120 0.0003% Intaphrome 曾祥辉 (Tsang, 1,600 640 0.0002% Cheung Fai) 陈倩文(Chan, Sin 1,600 640 0.0002% Man) Adnan Pervaiz 1,600 640 0.0002% Siddiqui Lee Yun Dyi(李 1,200 480 0.0001% 11 / 14 运迪) Steven 1,200 480 0.0001% Tanuwijaya 外籍员工小计 36,000 14,400 0.0035% 合计 核心技术和业务 4,457,000 1,782,800 0.4308% 人员(1,194 人) 注:上表中不包括 45 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和 2 名因个人层面综合表现考核要求未达到规定标准而不能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原激 励对象。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归属的 1,194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筹措,由公司统一代缴。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 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 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 12 / 14 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782,800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413,831,888 股增 加至 415,614,688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194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十、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194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并已满足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为 1,194 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 性股票 1,782,800 股并办理相关的归属登记手续。 十一、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 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价格调整、 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13 / 14 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14 / 14